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韩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审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韩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北京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定书显示,被告人韩冰(1980年出生)在2018年6月4日利用其担任链家公司数据库管理员,并掌握公司财务系统root权限的便利,远程登录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通过执行rm、shred命令删除数据文件、擦除操作日志等,删除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致使公司财务系统无法登录。为了防止被人发现,他还在电脑安装了更改MAC地址的软件,但IP地址及其电脑主机名将其曝光。破坏计算机系统罪,造成损失1000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量刑起刑点即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 链家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花费18万元。40岁的年纪,7年,18万元,值吗?
从删库到跑路
最终还是抵不过法律呀,
程序员,除了狗命之外,还得注意不要被坑,一不小心就当了那个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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